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武汉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部六省唯一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科教基地,有80多所高校,130万大学生,教育资源丰富。武汉去年还成功举办了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这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规模最大的国际体育盛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工学、文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为“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学校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地铁直达,交通便利,占地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220多万册。学校设15个二级学院,开办55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6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68人,82位教师受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任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38人。外聘高层次人才71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干人计划2人、楚天学者15人。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外2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主考、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主办。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是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登记注册的社会助学组织,经湖北省自考委批准设立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拥有自主研发的线上教学平台“华莘学堂”,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湖北省自考助学知名品牌。新生入学后统一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本部学习、住宿和生活,统一办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园一卡通,按照本校普通本科生的管理模式接受学校管理。目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在校生近5000人。
办学优势及特色
湖北省是国家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为改革的试点院校。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根据鄂自考【2019】4号文件精神,我校实施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管理、考核和评价。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占自学考试课程成绩的30%,自实施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以来,学生学习效果显著提高。
★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改革
根据教育部教职成【2016】7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所开设的专业均与本校普通本科专业一致,我校自考生可与普通本科生充分共享学校教学资源。
根据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我校全面实施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的新专业课程体系。新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及毕业考核;考生在专业计划允许的前提下,可跨专业同层次选考来完成选考课程学分的获取。新专业课程体系试行学分毕业模式,修满专科段学分,办理专科毕业证,继续修满本科段学分,即可办理本科毕业证。
★助学模式创新优化
我校将传统的教学模式分为“课程日常教学”和“考前强化辅导”两个阶段。“课程日常教学”与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紧密结合,保证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效果,营造良好学风氛围;创新“考前强化辅导”教学环节,制定科学系统的复习备考方案,因材施教,大幅提高学生考试合格率。
★实现“互联网+教育”新模式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号召,依托助学单位自主研发“华莘学堂”在线教学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教育教学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包含线上教学(直播录播)、课堂互动、教学管理、精品课件、题库讲解等多项功能,针对不同学员提出个性化学习建议,学生可随时随地在线学习,提高学习主观能动性,做到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实现了教学网格化管理,充分满足了现代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
★学生活动丰富多彩
为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我校联合多所高校创办了《自考风华》杂志和“长江教育杯”自考校园文化节,开展了校园文艺汇演、艺术作品评展、各类体育比赛、辩论赛、演讲赛、摄影大赛、征文比赛、班级合唱赛、校园歌手大赛、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优良学风班评选、文明寝室评比、优秀毕业生评选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个性与风采;学校专门聘请高级心理咨询师开办了“语过天晴”心理健康辅导室,设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平台和指导,还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社交礼仪指导、口才专业训练等人文素质系列讲座。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招生,文、理、艺兼收,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分类招生考试,高考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当地专科录取线;少量招收往届具有高中、中专文凭及同等学力者,须参加面试考核通过后方可录取,额满为止。
报名须知
报名方法: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或直接在我校驻当地招生点报名,报名时需详细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
录取查询:考生可通过电话或登陆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考生被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毕业待遇
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修满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技能证书: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可自愿参加我校技能课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与落户:毕业生可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直接到我校合作企业中就业;毕业生可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湖北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精神,我校自考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武汉。
其他:学生毕业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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